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公证处于2008年4月经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在花都区公证处基础上组建成立,为广州市司法局管理的事业单位,在广州市城区范围内开展公证业务。
为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公证服务,公证处于2014年3月17日从花都区紫薇路50号搬迁至玫瑰路12号德汇商务楼2楼办公。
广州市花都区公证处更名为广州市花都公证处
花都市撤市建区,花都市公证处更名为广州市花都区公证处
花县撤县建市,花县公证处更名为花都市公证处
县司法科改称县司法局,从此,公证处为司法局的属下机构
县公证处划归县政府司法科领导
县法院设立公证处
调整政法机构,县法院撤销公证室
花县人民法院设立公证室,开展公证工作